第2799章:不理会 (第4/5页)
不像是思通那边,当时王志董第一次创业失意,虽然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和彷徨,但是作为投资人眼中的红人,他很快就被思通段总看中了。
当段总找到王志董投资成立新公司并提出出资500万成立思通利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新琅的前身,并给王志董股份,而王志董提出了四个条件:
一是思通投资500万港元成立一个高科技共公司,二是在管理上采用总经理负责制,财务、人事都由总经理负责,思通可以监督,但是不可以插手。
三是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拥有公司股份,四是不管赚钱与否,都只做高科技的东西,中途不可以改变。
王志董之所以提出这些出格条件除了上一个创业项目新天地夭折的教训以外。
更多的原因是原思通集团王辑志特地跟王志董长谈过一次:
极力劝阻王志董和思通集团合作。
王辑志用自己的遭遇试图警醒王志董,思通集团并不足够可靠,说好的500万资金可能并不能真正交给思通利方公司,总公司对子公司过多干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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