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财赋整理 (第3/5页)
“建中元年有两税法,确立了两税三分的体制。”邵树德当仁不让地先开口,道:“今各镇陆续罢废,赋税须得清理一下。今便以东都畿汝镇为例,以小见大,弄出个章程来。看看今后多少财赋留于地方,多少上供朝廷。”
两税指的是夏税和秋税,即一年收两次,以财产多寡征税,不以人头为税基。
三分是指收上来的税,刺史先扣除一部分“留州”资金,再把剩下的“送使”,节度使再扣除部分资金,剩下的“上供”给朝廷。
邵树德辖下地盘,基本也是这个模式。亲任节度使的藩镇,他拿的是“送使”钱,非兼任的藩镇,拿到的是“上供”,只不过这部分“上供”比较多罢了,就和当年朝廷从南方的观察使那里收税一样。
“皇后、太傅、诸位师长。”见大家都把目光投在自己身上,河南尹裴廷裕立刻站了起来,道:“太傅置道设使,乃大善之举。臣以为,天下诸州府,大体上用度都是差不多的,臣试言一番,或令诸位有所得。”
“裴卿但讲无妨。”皇后说道。
“遵旨。”裴廷裕清了清嗓子,道:“河南府二十一县,尹阙、陆浑、尹阳、寿安、福昌、永宁、长水七县位于府境西南,通邓、虢,川谷旷深,多麋鹿,人业射猎而不事农,迁徙无常,故两税较少。洛阳、河南、偃师、巩、新安、渑池六县,地利耕作,又当漕运转输之重,商旅繁盛,故相对昌茂。府境之东南,有颍阳、缑氏、登封、告成、阳翟、密六县,地广赋重,又通陈许、郑滑,亦繁殷焉。河清、王屋二县,孤悬河北,但有商旅之益,交通之利。天右元年,河南府两税折色四十万一千余缗。”
这个钱,主要指的是户税、青苗钱、榷税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折合成铜钱算出来的。地税这种东西,完全是粮食,并未包括在内。
但无论是户税还是地税,其实都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没有固定的税率。
安史之乱后,量出为入的财政制度是很可怕的。用多少钱,征多少税,这不是耍流氓是什么?
邵树德想要减轻百姓负担,都不需要做什么休养生息的举措,你把税率固定下来,老百姓就很感激你了。
每年收多少钱粮,明明白白给个数好不好?别随心所欲。
所以,裴廷裕报的河南府财政收入,在邵树德看来意义不大,于是他说道:“重点讲讲开支。”
“遵命。”裴廷裕都不用看档籍,直接说道:“大的开支有三。一曰馆驿支出,当府重务,无过驿马。”
说到这里,裴廷裕补充了一句:“河南府诸馆驿,其实是有余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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