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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来得有点快 (第2/5页)

艰难以后一百多年,肉袒冲锋更是夸耀武勇的重要手段。

听起来很不理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但战阵厮杀,可不就是一股子气势么?

夫战,勇气也!

有这种不怕死的勐人,能激励多少同袍的士气?大伙一起并肩子上,直接就把对面打崩了。

“冲!”杨弘信涨红着脸上马,第一个冲了出去。

百余骑跟在后面。没有人退缩,甚至争先恐后。

勐男聚在一起,就是这么个情况。武勇、无畏的情绪是会感染其他人的,没有人愿意自己被别人看扁,那是一贯自视甚高的勐男们难以承受的。

比起被人轻视所导致的社会性死亡,生理上的死亡似乎更能接受一些,人不就是活一张脸么?好死肯定比赖活强。

******

作为六部奚的一员,梅录一贯觉得自己比较勇勐。不然的话,也不会被作为大军先锋派出来了。

他很感激奚王术里为他争取到的一切,因此从部落里挑选了五百多名身强体壮的牧人,当先而出,为奚王、为契丹八部夷离堇阿保机开路。

同时也有些遗憾。这次出来的都是骑兵,步兵极少。

奚人真正擅长的,其实还是步战。只要给他们良好的训练、精良的装备,凭借长期艰苦生活带来的一股子狠劲,绝对可以成为一支强军。

刘仁恭、高家兄弟带过去的燕兵余孽他也看过,确实比一般的奚人能打。但他们训练了多久?奚人终日干农活,才训练多久?

术里说得没错,奚人要想真正强盛起来,还是得依靠契丹,依靠阿保机。

去诸西逃投奔夏人,已经背叛了整个六部奚。御夷镇之战,被打得狼狈而逃,奚人纷纷嘲笑、轻视。

这样的懦夫,已经没资格当首领了。

前方传来一阵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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