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4章 从心 (第3/5页)
这会儿工夫,七阿哥不在座位上,十三阿哥就在他座位上坐了,跟四阿哥说话。
“这几日正在部议湖北的一个案子,几位尚书跟侍郎就僵持住了,两位尚书就私下里问了我,我听着都有道理……”
十三阿哥如今在刑部行走,这是遇到难处,来跟四阿哥求援来了。
平日里大家各衙门当差,也不好乱窜,今日碰上,正好可以请教一二。
四阿哥前些年已经轮过刑部,知晓刑部诸位的风格跟其他衙门不一样。
换了其他衙门,部议鲜少有争议,就算刚开始意见不一样,过后也多半和稀泥。
刑部却不是如此。
能上部议的,都是涉及人命的重案。
四阿哥道:“什么案子?没有旧例参详么?”
案子五花八门,等到判案跟审核的时候,除了参照《大清律》跟《八旗疏例》,就是各种旧案的判决。
十三阿哥道:“九龄童杀人案,是村里牧童,看到路过的两个小儿手中拿着果子,讨一回吃了再要,对方不给,就挥拳相向,以一敌二,打伤一人后,又打倒一人,又用石头砸头致死……”
“县令判故杀,绞监候,到了省里复核,因犯人年幼,给的是‘可矜’,建议改绞为流,又因有律例,‘十岁以下犯杀人罪者,应议拟奏闻,取自上意’,还需呈送御前,结果到了部里就有了争议……”
眼下并不是秋审的时间,这案宗递上来,也是因没有先例的缘故。
要是换了犯人是成丁,杀人者死,这个毫无异议。
可是年岁在这里,正是不晓得轻重的时候,也有可悯之处。
省里应该是考虑到这一点,给了“可矜”,建议改斩监侯为流。
四阿哥听着,道:“杀人者死,这一点不可违,既查实了故杀,可见其心性暴戾,不当姑息。”
十三阿哥点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王士祯觉得判罚太重,到了御前,也会被驳回来;安布禄则是认为县令判的得当,无须改判。”
王士祯是刑部汉尚书,三十八年从左都御史任上升上来的;安布禄是刑部满尚书,四十年从左都御史任上升上来。
这两位,在督察院就是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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