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乌拉乌拉(复更) (第5/5页)
法医实验室。
白炽灯下,三排桌子平行排列,后面是一连七八组的长柜。
虽然摆放的方式不一样,面积也大了不少,但总体而言,京局的法医实验室,跟宁台县的也没有太多的不同。
设在局内的实验室是不做解剖的,主要的工作是用显微镜看样本。
事实上,大部分的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有需要法医多次参与的,也都是以检视标本为主。而受害者家属经常要求的二次解剖甚至三次解剖,比例上是很低的。
因为法医解剖本身的破坏性,最有价值的证据,理论上都应该在第一次解剖中取出来了,如内脏,大脑等部分,都可以切成条,浸在石蜡中,用摊片机来做切片,进而保存。
所以,此时的法医实验室里,那些足有二三十组衣架规模的柜子里,放的大部分都是切片出来的标本。
专案组想要追溯某个旧案件,就从这些柜子里找出标本来,再做检查。
单就科学性来说,这种方式要比保存尸体更有效,也更便宜。
不过,就本案来说,没有尸体自然就没有切片,江远需要的,就只是显微镜,以及证物和大量的时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