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动机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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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动机
不到中午,刘晟就将嫌疑人给拘传了回来。
按照规定,24小时内就要确定犯罪证据,认为需要羁押的,就要办理刑事拘留,然后才可以送往看守所。
刑事拘留可以拘3天,认为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到7天,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以及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
而以上这些,全部都不算是法律层面上的逮捕!
逮捕是需要查清主要的犯罪事实,收集了主要的犯罪证据以后,制作出《提请批准逮捕书》,送到检察院以后,等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了,才制作《逮捕证》执行逮捕。
所以,如果有哪位朋友被正式逮捕了,通常来说,就不用心怀侥幸了,只要见到逮捕证,缓刑都不用想,铁定是实刑。因为逮捕以后判缓的话,检察院都要被追责,没有详实的证据,是拿不到逮捕证的。
嫌疑人岳汉伟进到审讯室里的时间,正广局的局长也来到了刑警支队,由陶鹿亲自给他播放江远等人找出来的监控录像。
42寸的电视机里,视频的角落,有两个人进行了激烈的推搡,几秒钟后,一人被推出了监控范围,推人者紧接着冲了出去。
局长看得极认真,多次让人倒回和暂停,以看清里面的人脸和身形,然后与抓捕回来的嫌疑人岳汉伟对比。
良久,局长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看着像是同一个人。”
“江远做的图像增强看的很清楚。”政委在旁道。
局长摆摆手,道:“咱们是第一次,嗯,第二次合作吧,还是要以自己为主,该核查的,一定要核查到,否则,日后出了什么问题,担责的还是咱们自己。”
政委和陶鹿互相看看,都没敢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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