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从无序中找有序 (第2/5页)
这不是纯粹开玩笑的。
凶手的杀人心理,是会根据环境而变化的。
有的凶手,他在外地会变的肆无忌惮,会凶性大发,但回到家里,依然可以唯唯诺诺,该吃吃该喝喝,被老婆打的,受领导气的,没有丝毫改变。
有的凶手,他就专门在一个地方杀人,而且,这种才是主流。尤其是喜欢分尸的,分尸地点多数在自己家里。
现实也经常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回应着这种选择。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讷河市的贾文革,他和自己的团队成员,在本地杀了42个人,干了三年多,引来了专案组,都啥事没有。
为了避风头,跑路去了杭市,才干了几单仙人跳,都没敢杀人,就被逮捕了,3个月以后,就被枪毙了。
724案的凶手,按说对水库熟悉,又常年抛尸于此,应该也是本地的。
但唯二的尸源,全不是本地的。
编号1的死者,是从山南省最西面的万相市来的。很可能是出差到了清河市,死在了清河市。但也有可能是死在了清河市外,比如建江市。
现在,编号5的死者,直接就是建江市的学生,移动能力有限,很可能就是死在建江市的。
那么,凶手住在邻近清河市的建江市?
专门弃尸到隔壁城市,也不算稀奇,有点反侦察能力的都知道这会增加侦破的难度,古代的土匪还知道选择三省交界之地呢。
而对专案组来说,难度好像真的就加大了。
一连两日,清河市局的会议室里,就是各种争吵的声音。
好在江远不用再去开会了。
他就憋在解剖室里,每天研究骨头。
这些尸体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了,大部分的皮肉都已经烂掉了,裸露在外的骨头,被大量的尸水浸泡,骨骼的颜色和纹理,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改变。
这种变化,对于一些基本的判断,是不成问题的。
就好像判断性别这种事,骨盆是最好用的,但也不是缺它不可,髋骨同样和不错,颅骨亦没有问题,下颌骨、胸骨和股骨都能用。
在此基础上,就算是骨头被泡久了,被一些微生物吃过了,也都没有太大的影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