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七章.两袖金风. (第4/5页)
除此之外,还有“嵘合商行”的两成股份、“道行商会”的两成股份、“徐家商会”的一成半股份……
密密麻麻,总计有二十余家不同商号!
这些商号,全都是明朝境内大名鼎鼎的商号,代表着这个时代的晋商精华,乃是他们名下实力最强、盈利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产业!
按照这份合约里的内容,只要是赵俊臣拿出二百三十万两银子,就可以得到合同里这些商号的股份,占股从一成到两成不等。
两百三十万两银子,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若是可以同时参股这些商号的话,赵俊臣必然是赚大了。
这些股份,哪怕只是每年的红利,就至少能有三十万两以上!
与此同时,一旦是赵俊臣大规模的参股了晋商们的商号,那么赵俊臣从今往后就要化身为晋商集团的代言人,与晋商集团形同一体、荣损与共了!
至于第二份合约,内容就更加惊人了。
晋商集团将会一口气拿出三百五十万两银子,参股到赵俊臣名下的商号。
值得一提的是,晋商们并没有强行要求这三百五十万两银子必须要具体投入到某家商行,只是要求赵俊臣今后每年必须要为晋商们提供百分之五的红利。
也就是说,这三百五十万两银子,赵俊臣可以随意使用,他完全可以开办一家空壳子商号,然后把三百五十万两银子全部投入其中,再通过这家空壳子商号把银子逐步转移到生意内容较为敏感的“聚宝商行”、“赵氏船行”、乃至于“同济庙”等等地方!
一口气投入了这么一大笔银子之后,赵俊臣的许多项计划都可以大幅加快进度!
晋商们并不会干涉这笔银子的用处,也不会监督这笔银子的流向,赵俊臣只需要每年为他们提供百分之五的红利——也就是十七万五千两银子——这份合约就算是完成了!
这两份合同并在一起,就是双方互换股份、利益绑定的意思,并且让赵俊臣在银子方面占了不少便宜。
总而言之,只要是赵俊臣同意签订了这两份合同,双方互换股份之后,这一进一出之间,就意味着赵俊臣不需要花费一分银子,就可以同时得到二十余家著名商号的股份,以及一百二十万两银子!
而代价则是赵俊臣今后会与晋商们绑在一起,成为晋商集团的代言人!
这笔账,不论怎么算都很划算!——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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