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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二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 (第5/5页)

不过与朱枚,裴钱偶尔会多说些。

因为这个朱枚姐姐,与老厨子同姓氏,所以裴钱对朱枚,有些不讲道理的小小亲近。

裴钱这天撤离战场,比郁狷夫更晚离开,但是可惜要比曹慈更早。

她再一次独处,在一条河边,清洗衣衫上的血迹过后,就看着河水发呆。

昔年在家乡山上,可能是竹楼二楼趴着,可能是坐在崖畔石桌旁,可能是一起走在山路上巡游,可能是一起踩在山顶白玉栏杆上,可能是在老厨子那边的饭桌上,小时候的裴钱,经常会与周米粒一起,随便聊些都不算什么心事的小事儿。

“白云不招呼就走,月色不敲门就来。小米粒,你说气不气人,咋个才能留下它们,痛打一顿?”

“裴钱姐姐,简单哩,咱俩每天练拳练拳,嗖嗖嗖境界往上涨!到时候让它们都知道厉害!裴钱姐姐,咋还不喊我右护法和副舵主,今儿可还没喊过呢。这会儿不喊没关系,天黑前可别忘了啊。”

“小米粒,你听,风儿在跟竹叶打架,枝头鸟儿在劝架。”

“哈哈,裴姐姐,我也听见了嘞,裴姐姐,我可没有骗你,真听得见!天地良心,我要是骗人,就不是骑龙巷左护法了!”

“大雪给青山盖了一层又一层的被子,溪水吃掉了一颗又一颗的石头,一天天在长大。”

“是嘞是嘞,小姑娘先变成了小河婆,再变成了江水娘娘,最后哗啦啦一入海,就算远嫁啦。所以我是不愿意当那河婆的。对了,裴钱姐姐,你着急长大呀?”

“不太想,也有那么一点点想吧,可是师父让我不要着急。”

“也对,裴钱姐姐最听好人山主的话了。不长大就不长大,我可不想踮起脚跟都够不着裴钱姐姐啊。”

这些个裴钱事后回想起来,十分傻傻憨憨的对话。

是当年落魄山上,发生在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会儿裴钱的个子,只比小米粒略高,与暖树姐姐差不多。

裴钱望向河对岸,怔怔出神。

郁狷夫来到她身边,笑问道:“想什么呢?宝瓶洲的家乡,还是你那个师父?”

郁狷夫喜欢来裴钱这边,蹭些小故事听。

裴钱言语不多,只有两人私底下,裴钱才会与郁狷夫,说点小时候陪着师父一起游历江湖的往事。

裴钱这次没有回答问题,只是起身笑着喊了郁狷夫一声在溪姐姐,然后再一起坐下。

郁狷夫发现今天的裴钱,心情似乎格外的不好,郁狷夫就没开口言语。

裴钱却难得主动开口,转头笑道:“在溪姐姐,你知不知道天底下最远的两个地方,是哪儿?”

郁狷夫有些奇怪裴钱的突然心情好转,摇头道:“这我哪里能知道。”

裴钱抱住膝盖,望向对岸,轻声说道:“我小时候,陪着师父一起回家的路上,有次我送给师父一件小礼物,师父特别特别高兴,他就偷偷与我说了件小事,在一条小溪边,师父一边炖着鱼,一边问了我这么个问题,我当然与在溪姐姐一样不知道答案啊,就乱说乱猜了一大堆,师父只是笑着摇头……”

说到这里,裴钱便自顾自笑起来。

肌肤微黑的女子武夫,其实细看之下,也是好看的女子了。

每当师父与她笑时,那么裴钱的天地,其实便如天高月明一般。

裴钱继续说道:“师父最后告诉我,说师父觉得最远的路程,都不是什么去远方,不是去大隋书院,甚至都不是去剑气长城,是师父的小时候,在山上遇到了一场暴雨,然后隔着一条发洪水的溪涧,师父在一边,回家的路,在另外一边。”

裴钱红了眼睛,哽咽道:“当时我不懂,后来,我哪怕看过了大白鹅的那幅光阴画卷,我那会儿自以为懂了,其实还是不懂的。”

她轻轻呜咽,如溪水流淌。

所有被师父视为亲人的人,有些离别,有些改变,都会让师父伤心,师父却只会自己一个人伤心。

裴钱长大后,渐渐懂了,所以才会越来越伤心。

郁狷夫有些慌张。

太奇怪了。

裴钱这个纯粹武夫,不得不承认,纯粹至极!

战场之上,出拳疯魔一般,内心却坚若磐石,所谓伤势,无论多重,她身心皆浑不在意。

裴钱流泪?是郁狷夫根本无法想象的事情。

所幸裴钱很快恢复如常,转过头,泪眼朦胧,依旧笑颜,“这件事,不许告诉我师父啊。”

郁狷夫轻轻点头。

陪着裴钱一起望向无声流淌的河水。

郁狷夫突然说道:“大战过后,你与曹慈三场问拳,必输无疑。”

裴钱点点头,脸色神意气势,全部浑然一变,沉声道:“我知道。”

然后她补了一句,“所以我要问拳四场!”

————

依旧繁华热闹、游人如织的清风城,暮色中,一处铺子打了烊。

一个男子,坐在自家铺子后院的藤椅上,手捧炭笼,静静赏雪。

他青衫长褂,布鞋白袜,略显寒酸却洁净。

像那家当中落、落魄市井的世家子。

而那位狐国之主,竟然如随侍婢女一般,在一旁为那男子温酒。

城主许浑近期离开了清风城,那么她作为城内仅剩的元婴,言行无忌。

记得许多许多年前的一次家乡天下游历,那是一个秋末时分,朱敛覆了面皮,要去会一会某位所谓的武学宗师、江湖名宿。

年轻的朱敛,独自游历江湖时,路过一处乡野村庄,小村子有一棵大柿子树,独独高出许多屋顶,树的最高处,好些熟透了的柿子,无人采摘,落下时,都能跟炊烟打照面。一些个胆大的孩子就偷偷爬上屋顶,拿着长树杆子去戳下柿子,讨一顿吃,挨一顿打,不亏。

贵公子朱敛,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世代簪缨。

那次出门游历,是第一次。他习武有所成,只是自己到底拳法到底有多高,心里也没底。在家族内也好,在那人人都见他视为谪仙人的京城也罢,朱敛哪有出拳的机会。更何况朱敛当时,从不将习武视为正途,随便拿了家中珍藏的几部武学秘籍,闹着玩而已。

所以那次游历,反而是朱敛最用心看待山河的一次。

然后朱敛在一个几两几两卖散酒的村店处,有个人,穿着皱巴巴的厚棉衣,踩着棉絮翻卷的棉鞋,戴着病恹恹的棉帽,佝偻着跨过村店门槛,开口说话的时候,便要一下子挺直腰杆,扯开大嗓门,与酒家说要温二两酒,再加一碟茴香豆。

当时朱敛与店家要买了一斤土法酿造的酒水。那汉子兴许是觉得自己喝二两,外人却足足要了一斤,觉得丢了读书人的颜面,那汉子便手指蘸碗底残酒,笑问村店孩子们,晓不晓得茴字有几个写法。

孩子们没理睬那男人,只是自顾自嬉闹玩耍。

朱敛便改了主意,与店家多要了一碗酒,与那邋遢汉子问那茴字,有几种写法。

那汉子擦了擦柜台上的酒水残渍,朱敛便又要了一碗二两酒,递给那个可能读过书、也可能没读过的男人。

最后那个汉子喝过了花了钱的二两酒,还有不花钱的二两酒,低头喝酒时,偷偷窃喜笑过之后,喝完了最后一口碗中酒,男人就嚎啕大哭起来,说来时路上,有条狗看了他一眼,太可怕了。

酒店里边的主人客人,一起哄然大笑。

朱敛当时却没说什么,也没笑。

这是旧家乡小事。

新家乡也有些故事。

比如昔年在老龙城灰尘药铺,那位与朱敛、郑大风都相逢投缘的一尺枪前辈。

其实荀渊与落魄山,恩怨皆有,而且不小。只是不等山主和朱敛,去谈恩怨如何了,荀渊就已经死了。

那么天下就少了一位喜欢翻阅神仙书、更喜欢默默观看镜花水月随手一掷千金的豪客了。

落魄山少了一桩恩怨,人间也少了好多趣味。

朱敛弯腰将炭笼放在脚边,后仰躺去。

人间知己,能有几个,却还要一个个少去。

女子柔声问道:“颜放,想事情?”

她还是习惯称呼他为颜放,店铺若有外人,便喊颜掌柜。

朱颜敛放。

朱敛头也不转,随口道:“只要一个人上了岁数,就容易想些旧人旧事。别人的陈芝麻烂谷子,我的心头好。”

女子掩嘴而笑。

由朱敛来说此事,可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不曾想,接下来朱敛没来由说了几句大煞风景的言语。

“很多的自欺欺人,在外人看来是可悲可笑的。”

“但是对当局者而言,是幸运美好且是必须的。”

“比如你觉得清风城不是可以托付性命之地,却越来越觉得我不一样,肯定要远远好过那许浑和那妇人。真的别这样,要靠你自己,别靠任何人,哪怕是我朱敛,是我风气极好的落魄山,都不要去完全依靠。”

让她皱眉不已。

只是朱敛又说道:“世间所有的女子,都不该是随风倒的草芥。我一直相信,所有各有各动人处的女子,都不输男子。”

她先是惊讶,随后蓦然而笑,点头道:“知道啦,知道啦,就你大道理多。”

朱敛转头与她对视,微笑道:“我是一把镜子,不信的话你瞧瞧,我眼中有没有你?”

她碎了他一嘴,不去瞧。

朱敛弯腰重新拿起炭笼,起身打趣道:“我却从你眼中看到了自己,那你就是我的镜子了,当然要带回家去。”

她先是心中悚然,随后眼神坚毅起来,问道:“就是今天?!”

朱敛点点头,“我又不能公然出拳,没必要故意在这里打打杀杀。”

她犹豫片刻,轻声问道:“别怪我游移不定啊,这么大的动静,藏是藏不住的,若是事后许浑追责?我们真没事?”

是“我们”,不止是“我”。

不是她有心如此说,而是心先有意,再如此顺心言语。

朱敛笑意温暖,一手先动作轻柔,捏了捏她的脸颊,再一手提了提手中炭笼,“老子一泡尿下去,就能让他许浑完犊子。”

她先别过头,再羞恼瞪他一眼。

其他男子不去管,唯独你朱敛,说不得这种言语。

朱敛自言自语道:“带你和狐国归乡,我得下山一趟。”

她忧心不已,“是去南边?”

朱敛没有给出答案。

她愈发揪心,若是她才去了落魄山,朱敛便去往战场,以后她如何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异乡自处,一座狐国怎么办?

朱敛将炭笼递给她,“暖暖手,放心吧,我家公子还未返乡,我可舍不得早早死了。”

她神色古怪,“你喊那陈平安为公子?”

朱敛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脸颊,笑道:“大胆小婢,真真放肆!”

她非但不恼,反而嫣然而笑。

她抬起手,轻轻覆住他的手。

衣绣夜行人少知。

天下人间朱衣郎。

————

蛮荒天下的天上,因为那个董三更,已经永远少去一轮月。

今天一座天下陷入恐慌,因为莫名其妙的,又失去了第二轮明月。

剑气长城,一个棉衣圆脸姑娘,“破天荒”落在了禁制重重的那座城头之上。

龙君也很例外,并未阻拦她的逾越举动。

一袭鲜红法袍的佩刀年轻人,原本正在缓缓走桩,慢慢出拳,收拳后,来到她身边,双手拢袖站定,笑眯眯问道:“是那刘材?让我等得有点久了。”

圆脸姑娘啧啧称奇,心中却幽幽叹息一声。

虽非真相,可眼前这家伙,真是厉害。

陈平安笑容灿烂道:“十人之一,还是剑仙,太过厉害,问拳求轻,问剑别重,我很怕死。”

终于他娘的有个人来城头做客,与自己聊几句话了。

心情大好,便是蛮荒天下的畜生,暂且也当你是个人好了。

反正你很快就死的!

天大地大,媳妇最大。

所以宁姚之外。

任你是什么年轻天下九人,与我为敌,谁来谁死!

圆脸女子说道:“我不是刘材,我确实去桐叶洲找过他,只是没能找着。”

陈平安眯眼,满脸诚挚神色,试探性说道:“既然去过了浩然天下,不如姑娘就假装是那刘材片刻,一炷香即可。”

她忍不住笑道:“你确定一炷香,就能杀我?对了,我叫赊月。”

陈平安点头恍然道:“我看人眼光一向很准,赊月姑娘不是刘材,却也是十人之一嘛。”

陈平安非但没有拔出那把狭刀斩勘,甚至将其摘下,随手丢远。

只是双袖之中,各自滑落一把短刀。

他微微弯腰,面带笑意,双手持刀。

赊月拍了拍脸颊。

只见那两把短刀,在那人急速飞旋,眼花缭乱,以至于两侧天地气象无比紊乱。

如无数条细微剑气纵横天地间。

最终短刀被那人握定之时,异象全无,笑容越来越灿烂,只是一双眼眸深处,却越来越疯癫,然后那个男人,用蛮荒天下的大雅言,与赊月说了一句她却完全听不懂的怪话,“我想好了,以后行走江湖,化名曹沫!”

原本没打算动手的赊月再次拍了拍脸颊,放下手后,“那我试试看?”

陈平安大笑道:“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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