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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一章 江湖别过 (第2/5页)

少年点点头,答应了此事,只是脸上抓痕依旧条条清晰,少年愤愤然,与那出身胭脂神府的秦子都讥笑道:“咱们走着瞧,迟早有一天,我要集结大军,挥师直奔你那胭脂窟、白骨冢。”

艳妆女子红袖添香,一双素手研墨,本是毋庸置疑的一桩文房雅事,可对于这位官拜松烟督护、玄香太守的龙宾而言,确实有那么点大道之争的意思。

秦子都呸了一声,“大放厥词,斯文扫地,不知羞的东西!”

少年懒得与这头发长见识短的婆姨纠缠,就要离开条目城,陈平安突然伸手一把握住少年胳膊,笑道:“忘了问平章事大人,到底来自何城?若是四天后,平章事大人不小心给事情耽搁了,我好主动登门做客。”

少年叫苦不迭,“疼疼疼,说话就说话,陈先生拽我作甚?”

陈平安实诚笑道:“沾沾文气。”

那少年低头瞥了眼袖子,自己被那剑仙握住胳膊处,五彩焕然,如江河入海,渐渐凝聚而起,他哭丧着脸,“家底本就所剩不多了,还给陈先生搜刮了一分去,我这惨淡光景,岂不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陈平安笑道:“等我以后离开了渡船,自会遥遥酬谢平章事大人。”

那少年眼睛一亮,就不再刻意拘押自己袖上的神异景象,“当真?!”

只是不等少年与陈平安有更多合计,少年就一个踉跄后退,身形消散,去往别城,只能急匆匆与陈平安说了一句话,好像谶语,“鸡鸣天上,犬吠云中”。

鸡犬城?取名字是不是太不讲究了?若是“得道城”,不更好听些?估计是名字太大,不合适?

陈平安抖了抖袖子,右手指尖凝聚出一粒五彩光亮,文气浓郁,如指尖生花,最终被陈平安收入袖中。

秦子都对此并不上心,条目城内,过客们各凭本事挣取机缘,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她对那额头光洁、梳丸子头的裴钱,眼神复杂,最终一个没忍住,劝说道:“小姑娘,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你若是能够好好拾掇一番,也是个姿容不差的女子,怎的如此敷衍马虎,看这剑仙,既然都清楚我的小名了,也是个晓得闺阁事的行家里手,他也不教教你?你也不怨他?”

裴钱出门游历,从来穿着利落,无半点妆容,发髻更是简单,这会儿她面无表情说道:“用不着,利落些,不碍事。”

那秦子都痛心疾首道:“不碍事?怎就不碍事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子让自己增添姿色,岂不是天经地义的正理?”

裴钱看着眼前那个当下一脸妆容惨兮兮的少女,忍住笑,摇摇头不再言语。

陈平安笑道:“古人云天地清淑之气,萃在女子闺房。世间女子得闲了,确实皆宜淡妆。碧玉姑娘方才说女为悦己者容,既然天地是第一大才子,那么女子无论浓妆淡抹,只需得体,便与之最相宜。”

一半话语,是陈平安的真心话,只要裴钱自己想要与那胭脂水粉打交道,别是那浓艳路数,淡妆当然无妨。到了裴钱这个岁数,毕竟再不是当年那个黑炭小姑娘,确实也该好好打扮自己一番。当然要说裴钱自己不乐意,喜欢素面朝天,也无所谓。至于剩余一半话语,当然是陈平安与这位书上所谓胭脂神府秦娘娘的客气话。

秦子都惊讶不已,竟是再无先前初见时的倨傲清冷姿态,与陈平安施了个万福,而且第一次换了个称呼,笑语盈盈道:“陈先生此语,可谓得体又契心,让人听之忘俗。那么奴婢就预祝陈先生在接下来三天内,顺遂有所得。”

陈平安与她抱拳道了一声谢。

秦子都问道:“陈先生可曾随身携带胭脂水粉?”

陈平安摇头道:“不曾。”

显然又错过了一桩机缘。

她笑着点头,亦是小有遗憾,然后身形模糊起来,最终化作七彩颜色,一时间整条街道都芬芳扑鼻,七彩好似仙人的举形高升,然后转瞬去往各个方向,没有任何蛛丝马迹留给陈平安。

陈平安笑道:“四天后换了地方,咱们说不定能吃上臭豆腐。”

裴钱会心一笑,有些期待。脂粉妆容什么的,太累赘,裴钱只觉得会妨碍出拳,所以她是真不感兴趣。不过骑龙巷的石柔姐姐,十分喜欢这些,不知道三天内有无机会,能够在这条目城带几样回去。

小米粒站在箩筐里边,听说那臭豆腐,立即馋了,赶紧抹了把嘴。啥也没听懂,啥也没记住,就这臭豆腐,让黑衣小姑娘嘴馋,惦念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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