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孙招财大婚 (第2/5页)
做人要懂得知足,不能得蜀望陇,看着这山比那山高,凭啥让人家替自己养儿女。
他孙大山也是有头有脸有骨气的人,他也怕被人戳脊梁骨的。
“我就说说而已,这里又没别人,你发这么大的火干什么。”孙大山老婆嘀咕道。
“说说也不行,哪怕心里都不该有这种想法。”
孙大山拍拍屁股起身道:“别拿人家的善心当筹码,自己的事自己做。”
说完,背着手去前面帮忙去了。
其实,也没多少客人。
毕竟,孙招财来上班没多长时间,再加上老家的亲戚都没来,(准备回去补办),来的都是平日里玩的好的同事和杨军这边的亲戚。
凑吧凑吧也能弄个五桌的客人。
也没专门请厨子,赵菊花和苗娟负责整个酒席的操办,然后是杨安国、马驹子他们帮忙。
杨成道一大早就被王玉英抱去溜达了,杨军正好也能睡个懒觉,醒了之后,又顺便收拾伊秋水一顿。
自从生过孩子之后,伊秋水越发的显得更年轻了,活力更足了,整个人散发着成熟的韵味,一颦一笑都能勾的杨军神魂颠倒。
“老公,赶紧起床吧,今天是招财大喜的日子,你不得早点过去啊。”
伊秋水一边对着镜子梳妆打扮,一边透过镜子看向身后床上的杨军。
杨军双腿夹着棉毯,半眯着双眼,懒洋洋的趴在床上。
“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漂亮的女人更废男人了,哎,这要是天天有今日,时时有今朝多好啊。”
伊秋水翻了翻白眼,娇嗔道:“你要死啊,我这身体可经不住天天折腾。”
“身体好才有革命的本钱。”
杨军伸了个懒腰,从床上慢慢爬起来。
“要不,从明天开始,你也跟招娣一起跑步吧,正好你娘俩有个搭伴的?”
“才不去呢。”
伊秋水嘟囔着小嘴道:“有那功夫,还不如多陪陪小宝呢。”
“呵,我看你就是懒病犯了。”
杨军还能不了解她?
她要说是这个家第二懒,没人敢称第一。
幸亏嫁给了杨军,要是嫁给普通的家庭,她还能过上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时还有人伺候的好日子?
要是普通人家摊上这么个媳妇,估计天天小炒,三天一大吵了,婆婆不把你叨叨死算你命大。
幸亏遇到杨军了,家里又不差钱,要不然依王玉英那算计的性子,早就撺掇他们俩离婚了。
家里才不养懒婆娘呢。
可是,这种婆娘好不好,杨军心里比谁都清楚。
他喜欢那种带着烟火气的仙女,也喜欢有情调的和高质量的生活。
人活在这世上的目的就是享受生活的,不是在世上受生活折磨当牛做马的。
伊秋水正是他心中理想的伴侣。
他喜欢她身上那种知性美,也喜欢她撒娇的那种调调,每当累了、乏了的时候,只要有她陪着,所有的劳累都一扫而空。
她就像能量数一样,没此都能从她身上得到能量,满血复活。
两人洗漱好后,就出门去了隔壁。
现在,整条胡同的房子都属于他们一家。
各家各户都不闭门,孩子们这家串串,那家玩玩,不用担心跑错家门被呵斥。
有的时候,杨军甚至想在胡同口设置一个大门,把各家各户连接起来。
可是他不能那么做。
毕竟他是干部,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老哥,你这比新郎官还年轻啊。”
杨军一进门,就拿孙大山开玩笑。
孙大山脸蛋红红的,一副局促的模样。
“我就说不该穿这身新衣服来吧,你非要穿。”
孙大山抱怨他老婆。
今天有杨军,他老婆胆子大了一些。
“孩子结婚,你不穿新衣服穿什么?把你在家种地的那一身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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