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比烂(给盟主欢悦加更) (第3/5页)
张方没有门第,居然能统率七万大军,一方面足见其才能,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如果机缘巧合,普通人也是可以走上高位的,虽然这种例子极少极少。
他的人生,好像有点励志啊。
“张方骁勇难敌,但为人残暴,也不喜欢约束军纪。兵进弘农郡后,大肆掳掠,甚至有杀人充作军粮之举,你——不要学。”糜晃继续说道:“皇甫商这会应在宜阳,一旦溃败,张方就能直扑洛阳。西兵,其实离得很近了。”
“大都督为何不增援皇甫参军?”邵勋问道:“万把人有点少。西兵又不是泥捏的,难道真要把人放到洛阳来打?”
糜晃沉吟了一会,道:“据我所知,大都督执行的是‘西守东攻’之方略,即以偏师御西兵,以主力战邺师。”
“值此之时,不该集中精兵强将,先击破关中之军,再携大胜之势,与河北大军决战么?”邵勋不解道。
关中军队只有七万人,邺城方面则有二十多万。
如果他来指挥,则会调集主力,先打垮七万关中兵,再以得胜之师的高昂士气,迎战邺城大军。而且,关中兵来得快,河北兵来得慢,中间正好有一个时间差。
怎么这司马乂打仗,像下棋一样?西军兵少,我就少派点军队防御,邺师兵多,我就多派军队阻截。他到底打没打过仗?他的幕府决策机构之中,难道都是士族,没一个军将?
“你这样太冒险了吧……”糜晃有些惊讶。
“本就处于劣势,如果再不把握战机,只是等死罢了。”说完,邵勋缓了缓口气,道:“不过,或许有我等难以了解的内情。”
糜晃点了点头,继续说道:“邺师主帅是陆机。”
说完,又介绍了一下此人。
东吴丞相陆逊之孙、大司马陆抗之子。少有奇才,文章冠世,曾在司马伦府上为参军,后为成都王司马颖赏识,充任平原内史。
陆机其实没有任何统领大军的经验,军旅生涯也可忽略不计,但这会却一跃成为二十多万大军的统帅。
甚至于,邺城内部都有人不服,北中郎将王粹(晋灭吴主将王濬之孙)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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