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我还以为现在是2003年 (第3/5页)
但有一件事他非常清楚——他喜欢在大城市打球。
在丹佛和新泽西的经历之后,他决定再也不去小城市打球,因为那不符合他的个性。
因此,此次进入自由市场,尽管他表面上表示愿意倾听所有球队的报价,但他真正感兴趣的只有大城市球队。
安东尼的首选是快船。
杜兰特和格里芬先后在于飞身边成为了大人物,安东尼相信自己也可以复刻这一成功。
他看了快船上赛季的比赛,认为自己作为保罗·皮尔斯的升级版,完全可以为球队带来所需的火力。
而且,他和goat在梦之队时关系密切,他们甚至组成了一个叫“夜嗨大联盟”(nightclubhi-league)的小团体。
虽然goat只参加了那一届梦之队,但“夜嗨大联盟”这个组织在安东尼的领导下继续活跃。
从性格和爱好上,安东尼都认为自己与goat是臭味相投的真正朋友。
因此,安东尼确信,赛季结束后,goat会第一时间联系他。
然而,安东尼没有等到goat的电话,却等来了姚明加盟的新闻。
事实证明,姚明比安东尼更能与goat“臭味相投”。
姚明成为了快船的第三位顶薪球员,签下安东尼的可能性彻底破灭。
快船本可以买断丹尼·格兰杰剩下的一年合同,给安东尼提供一份虽然不算顶薪但接近的合同。
只要goat愿意打电话,与疲惫的大安先生叙叙旧情,快船极有可能组建一支令人生畏的球队。
可惜的是,于飞从未考虑过安东尼。
这并不是因为他与安东尼的关系没有后者想象中那么好,而是因为他从未将安东尼视为理想的队友。
于飞和安东尼接触不深,但通过国家队期间的相处和多年来的了解,他对这人还是有判断的。
安东尼属于有能力做到攻守均衡,但出于球星的自傲,往往只愿意在进攻端使劲,只有遇到l能够带动他的对手时——比如科比那样的楞种——他才会认真防守,这种态度是典型的负面态度,不受赢家欣赏。
其次,他虽然有组建多巨头球队的履历,但本质上不是一个愿意分享荣耀和聚光灯的人,这是他和保罗合不来的关键。
对于一个足够自负但不够负责、又贪恋聚光灯的球星来说,最理智的做法是与他保持距离。你可以和他一起玩乐,但永远不要和他共事打拼。
安东尼确实错付了。
于飞从未主动找过他,而他也不愿屈尊去问对方是否愿意联手。作为巅峰期的巨星,他有足够的选择权。
但如果只想在大城市打球,选择就少了很多。
最终,安东尼做了一个预料之中的决定——他以一份四年合同加盟湖人。
这不仅满足了他在洛杉矶打球的愿望,也让他有机会与goat一较高下。
相比之下,保罗理性得多。他认真地权衡了夺冠的可能性,随后像詹姆斯一样,打出了“回家”的牌。
尽管新奥尔良并不是他的家乡,但那里是他篮球梦开始的地方。如果没有他带领黄蜂取得的好成绩,或许现在新奥尔良已经没有nba球队了。
如今,黄蜂已成历史,鹈鹕队有了超级新星安东尼·戴维斯。不过,浓眉还年轻,他需要一位大师级的控卫来指引他前进,而没有人比保罗更合适。
保罗的选择赢得了广泛好评,连戴维斯都为此激动不已,他太清楚保罗能为他带来怎样的帮助了。
自由市场上的四大球星各自归位,分别让三支季后赛球队变得更具竞争力,并帮助另一支徘徊在季后赛门口的球队获得了冲击半决赛的底气。
当篮网三巨头让自由市场热闹非凡时,快船队并没有闲着。他们没心情看热闹。
随着斯宾塞·霍伊斯被森林狼用一份丰厚的中产特例挖走,快船的首要任务就是留住那些有竞争力的老将,并利用手中的中产特例争取一名即战力球员。
根据快船现有的阵容,特莱姆认为球队在锋线上缺少主力轮换,于是他将目光锁定在杰拉德·格林身上。
这位以“九指”闻名的最后一批高中生球员,曾被誉为“麦迪接班人”,但可惜他只有麦迪的身体,没有麦迪的技术。一个不会运球的麦迪还能叫麦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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