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2/5页)
“我找过他!哪儿都找遍了!”
“这我相信。但是你必须把你知道的他的过去告诉我。在你认识他之前,他是从哪儿来的?他的父母是谁?”
“他从来就没有父母。他们很早以前就死了。他从没说过他是从哪儿来的,我也没有问过。您认为我们是从哪儿来的呢?那很重要吗?”
“想想吧,孩子。如果他发现自己有了麻烦,会不会找人帮助,会不会到什么地方去寻求避难?”
维金斯摇摇头,但似乎又在思索着什么。“您能再给我一个几尼吗?”他问。
福尔摩斯眯起了眼睛,我能看出他在拼命地克制自己。“难道你同胞的生命就值这么点儿钱吗?”他问道。
“我不懂什么是‘同胞’。他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福尔摩斯先生。我凭什么要关心他是死是活?如果罗斯从此不见了踪影,有二十个男孩会顶替他的位置。”福尔摩斯仍然盯着他,维金斯突然妥协了。“好吧。他有一阵子得到了照顾。有个慈善机构把他收容了进去。乔利·格兰杰,就在汉姆沃斯那儿。是个男生学校。罗斯有一次告诉我,他在那里待过,可是不喜欢,所以就逃走了。然后他就住在国王十字区了。可是,我想,如果他受到了惊吓,如果有人追他,他可能还会回去。熟悉的环境总是好对付些……”
福尔摩斯直起身子。“谢谢你,维金斯。”他说,“我希望你继续寻找他,我希望你逢人就打听。”他拿出一枚钱币,递了过去。“如果找到他,必须立刻把他带到这里来。哈德森夫人会给你们东西吃,照顾你们,直到我回来。明白了吗?”
“明白了,福尔摩斯先生。”
“很好。华生,你会陪我去吧?我们可以从贝克街搭车。”
一小时后,一辆马车把我们送到了三栋漂亮的房子前。三栋房子并排伫立在一条狭窄的小巷边,从罗克森斯村陡直地往汉姆沃斯山坡上的至少半英里处。三栋房子里最大的是中间那栋,酷似一百年前英国绅士的乡村别墅,红瓦屋顶,底层有一圈完整的游廊。房子的前面藤蔓密布,夏季肯定繁茂,现在已经枯萎凋零;房子周围都是农田,一片草坪倾斜着通向下面的一座果园,里面种满了古老的苹果树。很难相信我们离伦敦这么近,因为这里空气清新,四周都是田园风光。如果天气温和一些,肯定非常迷人,然而现在气温降得很低,开始下起了毛毛雨。旁边的两栋房子是谷仓或酿酒厂,但是可能已经被学校征用。小巷另一边还有第四栋房子,围着一道华丽的金属栅栏,大门敞开。它给人的印象好像是空的,里面没有灯光,也没有动静。一块木头标牌上写着: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我眺望田野,注意到有一小群男孩子正用铲子和锄头侍弄一片菜地。
我们在前门摁了铃,一个男人开门让我们进去。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沉默不语地听福尔摩斯解释我们是谁,来这里有什么目的。“好的,先生们。请你们在这里等一等……”他把我们领进去,让我们站在一个简朴、镶着木板的大厅里。墙上只挂着几幅肖像,已经褪色模糊,几乎难以辨认;此外还有一个银质十字架。一道长长的走廊通向远处,走廊两侧有几扇房门。我可以想象门里是教室,但没有声音传出来。我突然想到,这地方不像学校,倒更像一座修道院。
然后那个仆人——如果这是他的身份的话——回来了,带来一个矮胖、圆脸的男人。他要走三步才跟得上同伴的一步,累得大声地喘着粗气。新来的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是圆滚滚的。他的样子使我想起如今在摄政公园随处可见的那些雪人。他的脑袋是一个圆球;身体是另一个圆球;五官非常简单,可以说是一个胡萝卜加几个煤球。他大约四十岁,秃顶,只在耳朵周围有寥寥几许黑发。他的衣着很像一位牧师,甚至戴着牧师领,在脖子周围又形成一个圆圈。他朝我们走来时,满面笑容,热情地伸开双臂。
“福尔摩斯先生!您让我们感到太荣幸了。我当然读过您的那些事迹,先生。全国最伟大的咨询侦探竟然来到了乔利·格兰杰!真是让我们蓬荜生辉啊。您一定是华生医生,我们在课堂上读过您写的故事。男孩子们都非常喜欢。他们一定不敢相信你们竟然出现在了这里。你们有没有时间跟他们说几句话?唉,我这是强人所难了。先生们,你们必须原谅我,我实在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我是查尔斯·菲茨西蒙斯牧师。沃斯珀对我说,你们这次来有要紧的事情。沃斯珀先生帮我管理学校,同时教数学和阅读。请随我到我的书房去。你们一定要见见我的妻子。或许,我可以请你们喝一杯茶?”
我们跟着矮个子男人走过另一条走廊,然后进入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太大、太冷,虽然煞费苦心地摆了书架、一张沙发,壁炉周围还放了几把椅子,但还是让人感到不舒服。一张大书桌上高高地堆满文件,坐在桌旁能透过两扇大型落地窗看到外面的草坪和远处的果园。走廊上很冷,这里更冷,炉子里倒是生着火。红红的火光和煤火的气味使人产生温暖的幻觉,但仅此而已。雨点啪啪地打在窗户上,顺着玻璃流淌下来,使田野失去了颜色。虽然才下午三点多钟,但天已经差不多黑了。
“亲爱的,”我们的东道主大声喊道,“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他们有事来请我们帮忙。先生们,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我的妻子乔安娜。”
我刚才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她坐在房间最阴暗的墙角的一把扶手椅里,正在读一本摊放在膝头的几百页的厚书。如果这就是菲茨西蒙斯夫人,那么这真是一对非常古怪的夫妇。她个头儿高得惊人,而且我认为她的年龄比丈夫大几岁。她一袭黑衣——式样古老的缎子连衣裙,领口高高地围住脖子,袖子紧紧地箍住手臂,肩膀上挂着珠缀的饰带。她的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结,十根手指又细又长。如果我是个小男孩,可能会觉得她像个巫婆。是的,望着这两个人,我产生了一种或许很不应该的想法,我认为我能够理解罗斯为什么要逃跑了。我若是处于他的位置,很可能也会那么做的。
“你们喝点儿茶吗?”女人问道。她的声音跟她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纤细,语音语调却很考究。
“不给您添麻烦了。”福尔摩斯回答,“您也知道,我们来这里是有一件紧急的事情。我们在找一个男孩、一个街头流浪儿,只知道他的名字叫罗斯。”
“罗斯?罗斯?”牧师在脑海里搜寻,“啊,想起来了!可怜的小罗斯!我们有好一阵没见到他了,福尔摩斯先生。他因为生活非常困难而来到我们学校,这里的许多孩子都是这样。罗斯在这里并没有待多久。”
“他是个讨厌的很难管教的孩子,”他妻子插嘴道,“从不遵守纪律。他妨碍了其他孩子,而且屡教不改。”
“亲爱的,你言重了,言重了。不过这是事实,福尔摩斯先生,罗斯对我们试图给予他的帮助从不感激,不肯适应我们这里的规矩。他在这里只待了几个月就逃走了。那是去年夏天……七月或八月。我要查查记录才能确定。我可以问一句吗,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希望他没有做什么坏事。”
“没有,没有。几天前的一个夜晚,他在伦敦目睹了一些事情。我只是希望了解他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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