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2/5页)
我打算搜查一下阎志诚的贮物柜。
虽然胖子警卫没说阎志诚打凹的是自己的贮物柜,但以常识判断,一个人要发泄情绪,破坏的只会是自己的东西,这样子应该很易把它从数十个贮物柜中找出来。
没有搜查令,擅自检查他人的私人物品违反警察守则,我当然不想牵连阿沁,另外,也是为了自己,我不想有第三者在场看到我的行动。
这种违规的搜证,最糟糕的情况不是令警员革职,而是搜查到关键证据,却被辩方以“违法搜证”为由令证据失效。我没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打开贮物柜、调查内里的物品便是百分百的违法行为,可是,如果我坚称那个贮物柜因为某些原因,柜门自己打开了,我因而发现的证据便可以呈堂。这中间的处理十分微妙,虽然说这种手法不可取,但事实上我听过好些案子是以这种违规手段才成功令犯人绳之以法的。
我毫不费力便找到C座大楼,沿着楼梯,很快找到三楼更衣室。
我轻轻推门进去,冷不防有两个男人刚好从里面走出来。他们正在大声聊着哪个导演正在找编剧、哪个编剧的作品有多烂,纵使跟我迎面错身,也没多瞧我一眼。更衣室有两张长木椅,两旁和中间有四排灰色的贮物柜,每排贮物柜分上下两行。
时机正好,房间里空无一人。
我放眼望过去,第一眼便看到左方一个凹了个洞的贮物柜门。柜门是用钢板所做,成年人用力敲打的确很易把它弄凹,但我面前这个凹痕,却是一个明显的拳头形状,这说明了出拳的家伙用力之猛、速度之快。我把右手拳头对上,跟我的右手大小差不多,看来这个阎志诚体格跟我不相上下,万一打起来我不一定有胜算。
当我看见贮物柜系着的挂锁时,就像看到幸运女神的微笑。竟然是一把密码锁!如果是一般用钥匙的挂锁,我也许要用暴力才能弄开,但密码锁却有另一个方法。
坊间很多密码锁其实都有设计漏洞,有好些方法可以找出正确的密码。例如按钮式的密码锁,只要使用时间一久,物主经常开关的话,正确密码的按钮都会有点磨损,不用放大镜也能看出来。如果是由三个转轮组合的锁,只要用力压着锁的开关,再慢慢转动每一个转轮,当转到正确的数字,因为开关被用力压着,锁芯会稍稍卡到转轮里的钢片,转动的感觉会有点不同。这方法的误差为前后一个数字,本来要试的数字组合从一千个暴跌至二十七个,不用五分钟便能顺利打开。
其实很多人也知道这种锁的破绽,不过,更多人知道这些小挂锁只是做个样子,没有人会笨得放贵重的物品在使用这些挂锁的贮物柜里。有心要偷窃的,用铁撬比猜密码快上十倍。
我面前的,正是三个数字转轮的密码锁。我只花了二十秒便打开了阎志诚的贮物柜。当我发觉密码是“二、七、八”或接近的数字,我不假思索地试“二八八”,一下子便打开了。
贮物柜里有一件汗衫、一包干电池、两支圆珠笔和一个A4大小的公文袋。公文袋的左上角印着“寰宇侦探社”,我打开一看,只有数张3R照片。
“嗒。”一声微小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我太大意了,没留意有人进入更衣室。来不及逃跑,只好以静制动。
我停下本来的动作,假装整理贮物柜的东西,眼角却盯着后方。一个穿灰色外套、头戴冷帽、挽着一个棕色背包的人走进更衣室,在我的后方背着我坐在长椅上。
他似乎是个工作人员。他打开自己的背包,伸手整理一下物件,弄一下衣裤,不一会儿便离开。
幸好他没有留意我这个陌生人。
那人走后,我继续我的搜证。公文袋里的照片都像是用长镜头偷拍的,照片背后写了编号,可是我在公文袋里却找不到文字报告,我猜被阎志诚拿走了。照片一共六张,第一至三张都是街景,第四张及第五张赫然是林建笙的妻子李静如在砵兰街工作的小吃店──虽然没照到李静如本人──而第六张,霎时令我感到惊愕。
照片里的是吕慧梅和郑咏安。
看样子是近期拍摄的,她们的样子和我今天见过的没大分别。照片中吕慧梅拖着女儿的手,从一间餐厅离开,她们显然不知道正被人偷拍。令我吃惊的是,在人群之中,吕慧梅的头部被人用红色的马克笔画了个圆圈,就像是发现目标人物似的标记。
为什么阎志诚有吕慧梅的照片?不,应该问,为什么阎志诚要委托人偷拍吕慧梅?他想调查什么?那个红色的标记又是什么意思?李静如工作的小吃店也被偷拍,阎志诚到底想干什么?
我拿着照片,毫无章法地在思考着每一个可能。先别管李静如,阎志诚跟吕慧梅有什么关系?不,他们应该没关系,就是没关系阎志诚才要委托他人调查。所以问题是阎志诚为什么要找吕慧梅。
──“我只记得一个叫‘阿阎’的名字。”
一种可怕的想法闪过。
我掏出林建笙的记事簿,打开三月那一页,再次看到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虽然是很大胆的假设,但也是合理的怀疑──林建笙只是共犯,真正动手杀人的是阎志诚。
虽然现在不知道杀人动机,但阎志诚比林建笙更符合凶手的形象。林建笙跟阎志诚在事发当天相约,阎志诚很可能跟林建笙一同前往东成大厦,只是阎志诚没有上去,说不定是他驾车载林建笙到东成大厦,他在车子里等待。当他知道林建笙找不着郑元达时,便提议半夜去“教训”他们……
不对。这中间有点不妥。
如果阎志诚懂得戴手套行凶,他不会忘记吩咐林建笙也戴上手套……
万一林建笙不知情呢?
线索像骨牌一样,一片一片地倒下,把每一条独立的线索连起来。如果林建笙不知情,这一切便能合理地串起来。
阎志诚很可能提出半夜入屋吓吓郑氏夫妇,好让郑元达知道淫人妻子的后果,不过林建笙因为某些理由反对。二人分别后,阎志诚还是沉不住气,因为“好兄弟”受辱,决定为林建笙报仇,独立执行“惩罚”。他半夜带着刀子,从窗户潜进郑宅,却不知为何杀掉了郑元达夫妇。或许郑元达出言不逊,或许房间里有某些事情惹毛了他,甚至可能是他突然发狂失控,结果郑氏夫妇惨死。
阎志诚沿路离开后,林建笙不知情地想到类似的做法,准备攀外墙去打郑元达一顿──说不定他本来同意阎志诚的提议,只是不想连累好兄弟,打算独自行事。没想到房间里只余下两具尸体,他大惊逃走,却懵然不知自己留下大量指纹和脚印。
林建笙不曾杀人,以他的记录来看,他习惯用拳头殴打他人,用刀刺杀不合他的个性,更遑论这种犹如屠杀的凶行。因为他在逃亡的车祸中害死多个平民,所有人才认为他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可是如果反过来思考,他是因为被认为是杀人犯,失去方寸逃走时误杀路人,这也一样合理。事实上,事件中从来没有直接证据指证林建笙杀人,那个看到有人攀爬外墙的流浪汉,搞不好看见的不是林建笙,而是阎志诚。
林建笙潜逃后,阎志诚才发觉林建笙当了代罪羔羊,但束手无策,他不会笨得出来承认杀人罪。也许他找到方法联络林建笙,或者林建笙走投无路向他求助,总之两星期后林建笙现身西区,即阎志诚居住的地点,不小心被巡逻警员发现,最后酿成惨剧。从时间上来看,林建笙亦可能一直躲在阎志诚的家。
林建笙一死,事件便完结,没人知道真凶是谁,也没有人有兴趣知道,因为每个人都把矛头指向死去的林建笙,把怨气加诸他和他妻子身上。
阎志诚又会怎样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