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5页)
“那个……刚才我一直说什么真正的性别解放,但其实还有一个必须要推动的变革。”她叹了口气,“说到男女平等,大家都喜欢把目光集中在为女孩子增加技术培训课程,给男人育儿假等方面,可是啊……在消除男女差别上,日本还存在一个很大的必须解决的问题。”
“什么问题?”
“强奸罪啊。”谷崎直视着坂口,开口道,“受害者为男性时,强奸罪就不适用了。这点很奇怪。”
确实如此。
在日本,强奸罪的对象仅限女性。也就是说,男性就算遭受性侵害,也不构成强奸罪。就算受害者遭受到明显的性暴力,也只适用于强制猥亵罪。当然,强奸罪会判得更重。
“男性性器官插入女性性器官,才被认定发生了强奸。也就是说,因为肛门并非女性性器官,所以不算完成强奸,强奸罪便不成立——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
确实很荒谬。说起来,强奸罪在日本属于真正身份犯。所谓真正身份犯,是指罪犯的身份是该犯罪事实成立的要件。比如受贿罪,罪犯必须是公务员或仲裁人,否则无法成立。强奸罪与此相同,大前提是犯罪者为男性。也就是说,女性不可能是强奸犯。听着坂口述说这项法律的不合理之处,谷崎点头应道:“正是如此。不仅如此,由于强奸而致人死亡,也就是强奸致死罪,竟然比杀人罪判得轻,这也很荒谬。对此我无法认同。”
一直有人提出,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相比,日本对强奸罪和强奸致死罪的判罚过轻了。<a id="zw2" href="#zhu2"><sup>[2]</sup></a>工作时每次遇到强奸罪受害者都会觉得难受至极。还有数名受害者明知自己毫无过错,却因绝望而自杀。
坂口想起了走访的第一户,那个女人说的话。
——谋杀灵魂。
强奸是谋杀灵魂。谋杀肉体。谋杀未来。
“是啊,我也是打从心底这么觉得。”
听到坂口由衷地这么说,谷崎的表情稍显高兴了些。
“太好了,坂口警官你是这样的人。”
“咦?”
“之前跟前辈说起这些时,他们多会嘲笑我,说这不是我的工作。所以,得到您的赞同,我很开心。”
谷崎挂着笑容的脸突然重回严肃。
“由纪夫是男孩子,无论如何也不适用于强奸罪。而且,若施暴发生在杀害之前,最多也就判个强制猥亵致死罪。这起案件很恶劣,至少也该判他个杀人罪才能有个交代。”
“是啊……可是,先得把凶手抓到才有后话。抓到之后再说怎么交代吧。”
“您说的是。那咱们抓紧时间吧。”
谷崎一口气喝光茶水,飞一般地跑出店。她似乎是个很可靠的搭档呢,坂口边这么想,边紧随其后追了出去。
注释
<a id="zhu1" href="#zw1">[1]</a>美国《梅根法案》(Megan's Law),即性侵犯者一旦被判定有罪,立即将其姓名、脸部照片、住址等所有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进行公布。
<a id="zhu2" href="#zw2">[2]</a>本书出版于二〇一五年,在二〇一七年,日本修改了《刑法》中与“强奸罪”有关的条款。文中提到的这几点均有修改。例如,受害者为男性也适用,加重刑罚,删除“亲告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