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直觉 (第5/5页)
《错案》在开篇是这样回答的:“这种事情确实存在,而且比人们想象的要多。”
书中列举了大量真实案例,有的是作者参与调查过的案件,有的是在法国历史上轰动一时大案,如“里昂信使案”、“拉隆希尔中尉案”、“尊贵夫人泰蕾兹诈骗案”。弗洛里奥以案说法,用小说一样的语言和叙事手法,把那些曲折离奇的案件层层剥开,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加以分析,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法官也是人,并非全知全能的上帝,常人会犯的错误,他们也难以避免。不确切的资料,可疑的证据,不诚实的被告,虚假的证言,以及错误的鉴定结论,都可能导致法官做出错误的裁判。
一个看上去很诚实的妇女,由于亲属一个接一个莫名其妙地死去,她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全部遗产,然后不出意料地受到邻居怀疑。警察局接到报案后,开棺验尸,发现尸体内含有大量砒霜。那个妇女很快被捕,并被法庭判以重罪。直到她被关押五年后,有关部门才发现,那块墓地周围的地下水中含有砒霜。由于地下水的侵蚀,才导致尸体内检出砒霜。
好书就是能让人流畅地阅读,又能引发思考。世界这么大,无奇不有,千奇百怪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当人们还在用老经验和惯性思维去分析时,就容易走到错误的边缘。
合上书本,时间已到深夜,江枫毫无睡意。
今天早晨再次见到刘艾月,谈到邓文豪时,她的眼神举止总是流露出鄙夷,可能她自己都意识不到。
邓文豪遇袭会不会和妻子刘艾月有关?这样的猜测其实毫无根据,更多的是来自直觉,也许是漂亮女人更容易引起注意吧。人们看到漂亮女人总会多看几眼,投入的注意力越多,自然想法也更多。警察为了破案,会把各种千奇百怪的可能性都考虑进去,八卦心理甚至比普通人更严重。
直觉是一柄双刃剑,有时能绕过一切障碍直达事件的核心,有时又会错得离谱。警察的思维一旦被直觉左右,就容易形成思维定势,然后有选择性地收集材料,以证明自己的推理是正确的,对于反面证据则视而不见,错案多半就是这么造成的。
江枫暗暗告诫自己,在怀疑别人的同时,更要对自己时刻保持怀疑。
刘艾月对警察三番五次的调查似乎有些反感,但今天并非一无所获。刘艾月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邓文豪在案发前一天下午去见了一个老同学,回家后心事重重。这个人是谁,会不会与案件有关呢?管他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再说。
按正常的习惯,邓文豪出门前应该会先给对方打一个打电话。下午,江枫调出了邓文豪的手机通话记,由于时间范围较小,找出这个“老同学”的号码并非难事。随后,这个手机号的机主信息也查出来了,机主姓名是仇皓。
江枫拿起手机,写下明天的日程安排:“见仇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