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神宫 第十七章 乃穷神水 (第4/5页)
但就在这时候,冰虫忽然在空中停了下来,并没有像干掉彼得黄那样干脆利索。我心里隐约觉得不对,但此刻生死之间的距离比一根头发丝还细,脑子都完全蒙了,搞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难道这些带有乃穷神冰的飞虫……
在塔底远端的Shirley杨脑子转得极快,见我愣在当场,忙出言提醒:“老胡,是狼王的血,你额头上沾到了狼王的血了……”
这句话如同乌云压顶之时天空划过的一道闪电,我立刻醒悟过来,刚才我被地上的狼血滑倒,脸上蹭了不少,当时我并没有来得及想那些充满血腥味的黏液是什么,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无意中把狼王的鲜血抹到了额头上。
初一生前曾经说过,在藏地传说中,人和野兽死亡之后,一昼夜之内,灵魂不会离开血液和肉体,万物中,只有人类的灵魂住在额头,如果用刚死的狼血盖住,就可以隐匿行踪。而且这只刚被初一所杀的狼王,全身银白色的皮毛,表明了它是昆仑山群狼祖先水晶自在山的后代,血管里流着先王的血液。水晶自在山与乃穷神冰同样是守护这座妖塔的护卫,冰虫们一定是把我当作了白狼,所以才停止了攻击。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在脑中闪了一下,根本没时间容我整理思绪,那阵冰屑般闪烁的旋风盘旋在上,看样子马上就要改变目标,扑向明叔和阿香。我立刻把携行袋里的几枚黑驴蹄子拿出来,在地上抹了抹狼血,分别扔给明叔、胖子、Shirley杨等人。我自己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不拿别的,而单拿黑驴蹄子,大概是觉得这东西沉重,扔过去比较利索。
此时千钧一发,就连一贯闲心过盛,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胖子,也顾不上说废话了,双手并用,把狼王的鲜血在自己额前抹了又抹。
达普鬼虫,无论是无量业火还是乃穷神冰,它们在每次选定目标之前,都要在空中盘旋几圈,也就是这么个空当,给了我们生存下去的机会。当成群的冰虫盘旋起来之后,发现没有了目标,便纷纷落回那碎裂开的水晶尸上,身上的银光逐渐变暗,在水晶尸的碎片上爬来爬去。
塔底中央的一大块区域都被它们占了,我们五个人紧紧贴着塔墙,谁也不敢稍动。我知道蓝色的火虫怕水,按这么推断用火一定可以烧死这些冰虫,但不知是一种什么神秘的力量控制着它们,可以随时在冰与火两极之间进行转换,简直就是天衣无缝,如果不找出这种力量的根源,我们仍然摆脱不了当前的困境。
我一直觉得这塔底似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那个变化,或者迹象,实在太过微小,以至于十分难以察觉,即使看见了,也有可能被忽视。一时间形成了僵局,我们都无法行动,这狼王的鲜血也不能抵挡一世,这样下去,只有被憋死或被冻成冰棍的区别而已。而且看情形,似乎想延迟到明天再死都不可能了,那些鬼虫半透明的身体中,再次出现了阴冷的寒光,它们似乎已经发现冰川水晶尸损坏了,想四散飞离,那将形成最可怕的局面。
我四处打量,想寻找那个微妙的线索,最后把视线停留在了明叔身边。明叔贴着塔墙,吓得脸色都变青了,在他身边,掉落着两个水晶球,现在一只暗淡无光,另一只水晶球白色的寒光比以前明亮了许多。
Shirley杨也留意到了这一点,同我对望一眼,什么也不用说就已经达成了共识。Shirley杨掏出手枪,对着那枚暗淡无光的水晶球开了一枪,将其击成碎片。这一枪十分冒险,没人能保证击碎了这枚晶球,妖塔中所有的达普鬼虫,就只能保持乃穷神冰的形态了,但蠢蠢欲动的冰虫,已经没有时间再让我们过多考虑了。
Shirley杨刚将晶球击碎,我就对胖子喊道:“王司令,快用火焰喷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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