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蝴蝶效应 (第3/5页)
赵恒实则并无多大野心,他仅是想掌控自己的封地。
付刚此举,很快便产生了蝴蝶效应,原先想转让,或是已转让出去的盐引,纷纷有人站出来,上书给县衙,要求将原来的盐引等文书索回。
有些事并非你想反悔便能反悔的,衙门出具了公证,也变更了盐引的所有权,这时跑到县衙说自己反悔了,依大周律,对这样的人无非便是罚款。
搞得不好,还是得将原有之物归还。
自汉代后期开始,私人财产有明文规定受到保护,便是担忧有些官僚资本兼并私人财产,尤其是永业田这些财产。
但实际上民间被兼并的土地数不胜数,这并非法律不管用,而是有些人实在种地种不起,可大地主家却能因种地致富。
所以,在那个时代,出尔反尔仅是被人看不起,在法律上并无多大作用,关键得看哪些东西允许。
前面所说的永业田、房产等不可再生的财产,楚州政令对盐引一道,便变成了不能再次获得的财产,依大周律便能申请要回,大不了赔些钱。
这一下让崔振道有些焦头烂额,一件事好解决,一下子出现这么多事,这便说明背后有人运作。
那这人究竟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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