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争取执行 (第2/5页)
朱元璋果断取消了股东会议,将会长、副会长和监事的权力置于自己掌控,轻易粉碎了李伟试图通过稀释股份驱逐他的企图。对此,李伟略感意外:“陛下您持股七成,根据同股同权原则,您本就有决定权,何必取消股东董事制度呢?”
“哼,无论持股多少,决定权都在我!”朱元璋坚持己见。
“好吧,”李伟无奈应允,毕竟一切都在朱元璋的主导下。“这位沈经是何人?为何出现在这里?”朱元璋询问。
“沈经是个商人,我将三成股份中的十分之一转让给他,陛下您擅长专业的事,商业运作还是交给商人处理更为合适。”李伟解释。
朱元璋好奇地问:“你只卖了十分之一?卖了多少?”他知道沈家财大气粗。
“十万贯。”李伟镇定回答。
朱元璋闻言愕然,仅此一笔交易便卖出十万贯,那么他七成的股份是否意味着能卖出七十万贯?李伟洞察了他的心思,提议:“陛下若感兴趣,我可以将这十万贯转让给您,换取您的一成股份。”
朱元璋心动,但又对李伟的动机有所怀疑。这小子在生意场上似乎颇有手腕,商会或许真能带来丰厚利润。权衡片刻,朱元璋最终同意将自己七成股份中的十分之一卖给李伟,换取十万贯。
既然七成股份已属赠送,将来若情势不利,他便能要求赎回那一成。料想那家伙也不敢拒绝。
初始以一成股份换取十万贯看似划算,但李伟对明黄商会充满信心,有沈家加入,更有皇帝背书,这股份未来价值远超十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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